(十一)负责普查数据的光电录入、汇总、上报和发布,建立和维护普查数据库;
(十二)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规划,组织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承担综合性分析研究任务;
(十三)做好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十四)负责黄梅县和龙感湖管理区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
(十五)完成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计划安排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农业普查工作规划;
(二)结合本市特点,对普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制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规划,承担综合性分析研究任务;
(四)协助做好农业普查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负责武穴市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
三、市农业局
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计划安排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我市特点,对普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农业普查办公室完成各类农业生产单位和畜牧业生产的清查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协同做好普查摸底工作;
(三)协调县(市、区)农业和畜牧系统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做好有关农业和畜牧方面的调查、审核工作;
(四)参与全市农业普查的宣传、检查和指导;
(五)参与普查数据的质量验收、质量评估工作;
(六)参与制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规划,承担综合性分析研究任务;
(七)负责浠水县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
四、市委宣传部
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助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拟定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宣传规划,策划宣传方式,检查宣传效果;
(二)组织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宣传任务;
(三)协助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
(四)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五)负责黄州区和黄冈高新区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
五、市财政局
负责市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核定落实和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