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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劳社办字[2007]2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研究作出了全省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全省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是: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构建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为目标,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模式,实现监察执法重心下移、监察执法过程前提。推进网格化和网络化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监察维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河北省举报查处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制订《河北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
  二、建立健全维权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书面审查制度,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以加强对侵害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基本权益严重的重点行业和中小型非公有制单位为监督检查重点,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力度。着力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在企业(工地)显著位置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示牌,接受农民工监督;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单位限期定时报送工资支付书面材料,建立工资支付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对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工资;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借助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应用软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信息档案,准确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施分类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和重大违法行为,增强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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