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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7]32号)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7]26号)要求,经对区内市场人血白蛋白供求情况和实际进货成本进行调查,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经研究,现制定我区市场国产、进口达到GMP标准的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如下:10g:50ml每瓶330元;5g:50ml每瓶194元。
  区内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规定的药品实际加价率,即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我局近日下发的《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宁价商发[2007]18号)附表中所列人血白蛋白价格暂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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