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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定价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定价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7]134号)


各市及常熟市物价局:

  鉴于目前省内各地均开始推广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经征求省财政厅意见,现就有关定价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符合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可在不突破省定每份(一式五联)0.32元的标准内,按照收支大体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印刷成本加运杂费等,由所在地价格部门制定具体工本费收费标准。该工本费作为非税收费,其票据使用、收入管理等,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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