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玄武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玄武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128号)


南京玄武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鉴于你校根据政府要求迁入珠江路新校区,需要大量资金扩建校舍,购置配套教学设备等实际,并依据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就你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000元。
  二、新的收费标准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