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决定》宣传活动的扎实开展,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地检查督促,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予以通报。
二、明确宣传《决定》的重点
各地在宣传学习活动中,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人口厅发[2006]163号)的要求,突出宣传以下内容:
(一)《决定》颁发的重大意义;
(二)现阶段人口形势和严峻挑战,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30多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
(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思路;
(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六)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七)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八)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与调控体系建设。
三、强化《决定》宣传的培训工作
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决定》,广泛进行高层动员、中层倡导、基层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决定》精神,把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上来。
(一)各级党委中心组要将《决定》作为今年学习的重点,纳入学习计划,采取看录像、听录音、讨论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二)召开学习《决定》座谈会,邀请人口理论专家、各新闻媒体负责人、党校有关领导,就《决定》发表的重要意义和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行座谈。
(三)举办县以上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决定》研修班,由省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和有关专家进行《决定》学习辅导,开设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和领会《决定》精神。
(四)组织学习《决定》宣讲活动,由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到各地宣讲《决定》;协调有关处(室)负责人深入基层宣讲《决定》。组织对省直机关干部和哈尔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的《决定》宣讲活动。
(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干部学习《决定》培训班。把学习宣传《决定》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内容;举办县以上人口计生干部特别是宣教干部《决定》宣传骨干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