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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事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配合国家人口计生委研发“事业信息管理系统(人、财、物和项目管理系统)”,届时将积极组织推广应用。积极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搞好全国人口计生统计数据上报平台、全国人口计生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网站的应用。

  (四)办公系统建设。一是部署OA(办公自动化)系统。“十一五”期间完成OA在省人口计生委部署工作,尽快实现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委内公文运转、信息传输、会议管理、督导催办等主要办公业务自动化。向地市和县区推介适合我省人口计生系统需求的办公业务自动化系统。二是IP 电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建设资金,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搭建省市县三级网络电话、省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与省政府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尽快完成省人口计生委本级IP 电话的接入工作。

  (五)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一是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网站(公网、政府网、专网)内容协作平台和网站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国际互联网搭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网站群,实现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网站建设、发布的统一管理。二是业务专网视频点播网站建设。依托省人口计生业务专网搭建省人口计生委视频点播网站。

  (六)信息资源建设。在完善和充分利用省级集中的育龄妇女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逐步整合人口计生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的人口信息,形成综合、全面、统一、准确的各部门共享的人口信息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体系。一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部署,省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专家顾问组,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调研、指导、检查、咨询和论证。二是由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负责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化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对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三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健全“一把手”负责制,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省人口计生委将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保证各项责任逐级落实。四是稳定现有技术队伍,积极引进计算机专业人才,确保县级至少有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乡级至少有1名合格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二)保证经费投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多渠道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财政专项配套资金,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应用系统开发、网络系统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信息采集加工和人员培训的经费,应列入同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并保证资金落实。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服务,建立投资的社会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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