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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需求主导,注重实效。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务求实效。

  (三)尊重科学,依靠专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科技含量高、需要大量边缘科学知识的系统工程。从建设方向的把握、技术方案的制定、项目的审批和招标等各个方面,都要依靠专家,发挥专家的作用。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方针,通过标准化的协调和优化功能,保证信息化建设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便于数据传输、共享、交互。同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四、主要任务

  (一)网络建设。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将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成以业务数据传输为主的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以省人口计生委为中心节点,在省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的地市和县区采用专线连接至本级电子政务外网中心平台;在省电子政务外网未覆盖的县区和乡镇街道,可利用VPN 技术接入省或地市人口计生委中心节点的VPN网关,达到省、地、县、乡四级人口计生部门纵向互联互通,横向互联互通至政府其他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一是省级中心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进度逐步实施,同时拟定我省人口计生系统各级网络平台建设建议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服务平台, 整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网站建设。二是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结合国家的有关要求2007年底前13个地市、26个WIS建设试点县(市、区)计生委(局)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

  (二)人口计生业务系统建设。一是乡级以下(含乡级)业务系统建设。积极配合国家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工作,2007年6月底完成全省26个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工作,2008年6月底前推广至全省95%乡镇(街道),2008年底达到100%。二是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系统建设。在国家的具体指导下,以乡级个案信息为基础,结合县级以上工作的实际需求,研制开发辅助县以上人口计生业务的综合应用系统。2007年4月份启动研发,2008年初投入试运行。三是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试点省的要求,及时启动“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实现人口数据的快速采集和动态监测,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宏观人口信息,探索建立人口发展例行监测、战略规划和综合决策的技术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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