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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人口发[2007]24号)


各行署、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计生委:

  现将《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日

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十一五”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据《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2006-2010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管理体制、重组业务流程为动力,以开发应用软件、信息资源为核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通过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例行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急需优先,分步实施。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的实际情况,要优先安排急需项目,带动一般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要分类引导,功能分步实现,设备分档配置,资金分年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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