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渔药等的使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逐步建立农药、兽药生产和经营可追溯制度,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增加抽查密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2.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和认证标识的使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已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启动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产地编码应用。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村食品产业升级步伐,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以上工作由农牧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1.抓好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继续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整合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力量,坚决打击黑窝点,大力整顿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卫生,依法严肃查处利用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从事无证照生产加工、私屠滥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制定入市标准,全面提升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促进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调整,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严格食品添加物质监管。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登记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违禁物品、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行为,坚决禁止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食品。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功能作用,开展风险监控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