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含内、外)稽查工作,受理举报的涉税案件。负责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案件的查处和有关部门批、转的涉税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
办公地址:福田区福田路26号
(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罗湖区、盐田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罗湖区梅园路西804号
(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福田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红荔西景田南路19号
(四)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南山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南山区正风路1号
(五)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宝安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宝安区23区创业一路270号
(六)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龙岗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
以上各稽查局有权通知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或采取扣押、查封纳税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有权通知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或对扣押、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四、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