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在具备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到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三级培训机制。市卫生局按照国家卫生部全科医生培训大纲要求,组织进行岗位全科转型培训、全国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函授培训,组织有关执业医师参加全国全科医师技术资格考试等;县级卫生局组织短期社区卫生知识实用技术培训;二、三级医院组织全科实践技能及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建立区域内定点技术指导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在3至5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到定点技术指导医院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进修学习。到2010年,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快社区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倾斜。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二级以上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退休医务人员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办理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其在原单位的退休待遇不变。
五、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市、县级市、各区人民政府要把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小区,当地政府或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筑面积标准,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提供免费业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