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运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运城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运城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区,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冰雹、雷电、暴雨、大风、寒潮等各类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影响。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对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运城经济发展,减缓生态环境恶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运城气象事业发展总体目标
按照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部署,面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建立完善和协调的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体系。“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等得以极大提高,气象服务领域逐步拓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气象服务支持体系;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得以提高,使运城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地市级气象部门先进行列,气象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地市级领先水平。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气象系统的统一部署,结合运城需求,要大力加强气象观测、天气雷达、雷电定位及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在主要乡镇、特色主产区、高速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重灾区、主要江河流域和大中型水库、中心城市建设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构建地方区域气象观测网,提高对局地突发性灾害性天气、城市环境气象和生态与农业气象的监测能力;建设数字化天气雷达,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进一步完善风能、太阳能开发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水务、水文、农业、林业、国土、环保、地震等部门的合作,实现观测数据资源和成果共享。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重点支持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气象科技的研究,进一步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强雷电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天气、气候、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预报预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做好灾害性、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旱涝趋势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