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全省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湘组〔2007〕36号通知),努力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保持党员数量均衡增长。2007年,省委教育工委将按照“稳定总体规模、促进均衡发展”的思路指导全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促进全省同类高校之间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平衡发展。在保持全省高校学生党员、教职工党员总体数量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对党员比例偏低的高校的指导督查,积极支持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高校尽快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截止2006年6月底,全省“大学”层次高校、一般本科学院(不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党员比例分别为15.47%、8.65%、4.01%。学生党员比例已达到或超出全省同类高校平均水平的学校,要把学生党员发展总量控制在2006年的水平,防止发展党员数量过快增长;学生党员比例明显低于全省同类高校平均水平的学校,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在2006年基础上适当增加发展党员数量,以缩小与省内同类高校之间学生党员比例的差距。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07年发展党员数量测算工作,加强与所隶属的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下达的党员发展计划数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相符合。要依据全校发展党员计划总数,认真制定和落实校内各二级单位的发展党员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维护指导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做到不超计划发展党员。
2、进一步改善结构、优化分布。坚持以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为工作重点,努力改善教职工党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坚持“早选苗、早培养”,把发展的重心前移,优化学生党员年级分布结构,避免在校生党员比例随学生党员毕业而大起大落。注意在教学第一线发展党员、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双高”人群中发展党员,重点发展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入党。
3、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坚持把保证质量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审查制、责任制,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以健全的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继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保证集中培训时间,强化培训质量。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应全部经过“推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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