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一)运城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柴林山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长胜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李红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卫志高 市发改委副主任
谭志民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晓良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解建功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世元 市建设局副局长
职 责:
1.负责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各地的相关工作;
3.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编制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规划,研究解决编制、经费、队站建设、执勤车辆、人员保险与福利待遇等,以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
4.督促领导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二)运城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李红志 (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 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职 责:
1.督促和协调各级公安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检查各地消防部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的招收、培训与使用管理等落实工作;
2.督促和协调各级发展改革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志愿、保安消防力量;检查各地城乡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3.督促和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被装等;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义务、志愿消防队员的经济补助,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参加责任区以外火灾扑救,在起火单位无力补偿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时的补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4.督促和协调劳动保障部门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员的用工形式、工资、福利、保险等,建立多种形式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队员的有关医疗、工伤、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
5.督促和协调各级交通部门指导当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车(艇)安装及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使用;检查各地交通部门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车处于灭火救援往返途中时,免收车辆通行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