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标运行监控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每季度自查总结目标运行情况,并上报市政府目标办。(二)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三)对运行中出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目标,市政府目标办随时进行调研督查。
五、目标考评与奖惩
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评认定。具体分工是,市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国债项目和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目标,市直工业系统发展培育目标;市财政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入库税金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目标;市国税局: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市地税局: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市商务局: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省外投资,市外投资,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目标;市旅游局:旅游目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入考评范围的社会保障目标,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市农业局:农民负担率,扶贫目标;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出生率;市环保局:环保目标;市林业园艺局:造林绿化目标;市建委:新增新型墙材产量目标;市国土资源局:粘土砖瓦窑厂治理目标;市质监局:名牌战略实施和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目标;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市监察局:廉政建设目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市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市信访局:信访目标;市公安局:消防目标;市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市目标;市编办:控编目标;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
上述各考核认定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监测的目标,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负责地做好监测考核工作,并对各县区季度、半年、全年完成情况写出认定报告,报送市政府目标办。
对市直单位的考评认定,由市政府目标办结合各承担目标单位上报情况,并综合市直监测部门结果进行认定排序。
考评工作计划于2008年2月底结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市政府将对完成责任目标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