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确认、初审。
2、协助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并负责跟踪服务。
3、定期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建立失业人员的统计台帐,并开展有关工作。
4、负责本社区失业人员的统计和报表上报工作,及时将失业人员动态信息输入计算机。
5、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创业项目信息。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青海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2、《青海省失业人员登记花名册》(略)
3、《失业证》编号说明(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青海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编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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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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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民 族 │ │ 户籍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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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 原从事工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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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 │职业资格│ │ 毕业时间 │ │
│ 务) │ │ 等级 │ │ │ │
│ │ │专业(特│ │ │ │
│ │ │ 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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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 │
│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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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人员分类│○城镇新成长劳动力 ○就业转失业人员 │
│ │ ○残疾人 │
│ │○初(高)中、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退役军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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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求职意│ │
│ │ │ 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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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前所在单位类型 │ │失业前所在单位│ │
│ │ │经济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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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政编号│ │联系人│ │
├────┼───────────┼────┼───┼───┴───────┬───┤
│接受培训│ │接受推荐│ │ 接受指导 │ │
│ 次数 │ │ 次数 │ │ 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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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 │ 再就业职业 │ │
│ 时间 │ │ 原因 │ │ (工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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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所在单位类│ │再就业所在单位│ │
│型 │ │ 经济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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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街道劳动保障工作│ 县(区)就业服务机构 │
│ 初审意见 │ 机构 │ 核准意见 │
│ │ 复审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年 │ │
│ │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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