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
2007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已将200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为了确保全市2007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对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考评目的
科学有效地指导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各县(市、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结构调整,扩大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上来,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全市综合竞争力;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使各县(市、区)干部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考评指标体系及赋分
(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考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考核总分100分。分四个方面:
1、省定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 40分
2、市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考评 30分
3、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评价 10分
4、行政效能建设方面评价 10分
5、市考评办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评价 10分
(二)对市直有关部门考核
市直部门考核总分100分,分四个方面:
1、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市直有关部门评价 10分
2、市考评组对市直有关部门考评
①十件实事 20分
②主要工作 40分
3、行政效能建设方面评价 20分
4、市考评办对市直有关部门评价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