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开展“个十百千”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机局制定的《关于开展“个十百千”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 “个十百千”
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农机局 2007年3月)
为深入贯彻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和200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农机科技推广,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个十百千”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为方向,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科技创新,注重实效”的方针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种植、加工、养殖业机械化,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个十百千”创建活动,即:在全市创建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市、区)1个;创建示范乡(镇)10个,每县(市、区)1-2个;创建示范村100个,每县(市、区)10个;创建示范大户1000户,其中:黄州区50户,团风县100户,红安县80户,麻城市100户,罗田县85户,英山县85户,浠水县120户,蕲春县80户,武穴市100户,黄梅县150户,龙感湖50户。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保障和技术推广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服务水平,农机维修、销售网点规范、布局合理,农机零配件供应基本满足区域内农机户需要。农业机械化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
三、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