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宽农村经纪领域。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农村经纪人拓宽服务领域。一是依托批发市场,发展运销经纪人;二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贮藏加工经纪人;三是结合科教兴农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农业科技经纪人;四是结合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发展信息经纪人;五是结合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推动劳务经济,发展劳务经纪人;六是结合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发展文化经纪人。
(二)支持发展“订单经纪”。大力推行合同制、代理制,依托龙头经纪大户,把分布散、规模小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互利互惠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各方利益。加强对涉农经纪合同的管理,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产业化布局,确立扶持发展重点,指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制定、发布和推广一批示范性和适应性较强的涉农经纪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三)鼓励创新组织形式。在改善传统农村经纪人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引导农村经纪人和农户走向联合,推广“公司+经纪人+农户”、“协会(合作社)+经纪人+市场”等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平衡经纪人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市场消极因素对农村经纪活动的影响,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的产业带动作用。
(四)指导实施商标战略。深入开展“商标上山下乡”活动,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商标意识,开展特色经纪。积极指导、帮助农村经纪人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认定和推荐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时,对农村经纪人实行政策倾斜。引导农村经纪人以商标为纽带聚集资金、技术、人才,把广大农户紧密联系起来,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快培训体系建设。由工商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科技、劳动保障、供销社等部门,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系统的培训优势,发挥大专院校、职业技校的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对有从事农村经纪活动需求的人员及时开展入门引导培训,每年免费培训7000人,对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一定从业经历的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免费培训3000人;加大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农业技术、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增强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市场意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加大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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