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市政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安排,结合第一季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现就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安排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4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亿元,工业增加值97亿元,建筑业增加值2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2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投资171亿元,列入全市“123工程”的项目投资98亿元。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108亿元。
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280亿元,规模工业销售收入275亿元。
全地区一般预算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5.9亿元,其中,国税15.1亿元,地税8.7亿元,财政非税收入2.1亿元;市区一般预算口径财政收入20.2亿元,其中,国税12.2亿元,地税6.4亿元,财政非税收入1.6亿元;市区财政体制性收入7.3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下大力气抓好经济工作
1.全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年度投资计划,重点做好上级政策扶持资金、国债资金、开行贷款和金融机构支持项目贷款的争取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235个项目要全部开工,“123工程”项目要确保开工170个以上;加强对“123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分项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快工业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投产、早受益。
2.深入推进工业提速增效工作。突出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润4项指标,全面落实工业企业提速增效目标计划。围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抓好近两年重点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的投产、达产,抓好改制企业的重组以及增产、扩产工作。结合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对规模以外的企业要进行强化扶持和培植措施,并使之尽快纳入到规模企业的行列里。加大产需衔接力度,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先使用地方产品,扩大地产品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