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工业提速增效提供组织保证。市政府决定将推进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快速发展领导小组同时做为全市工业提速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把工业提速增效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工业提速增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调度、月分析、月通报制度,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为工业提速增效提供组织保证。
(二)强化协调,积极做好工业提速增效服务工作。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组织百名干部下派企业,保持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服务,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搞好煤炭资源的协调,加强与黑龙江、内蒙古等产煤区的联系;努力增加成品油资源量,满足市场供应;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优惠电价;落实好运输协调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铁路、重点运输企业的协调沟通,满足重点企业和重点物资铁路运输需求。
(三)加强监督、考核,全力促进工业提速增效。各县(市)区、各企业要按照全市工业提速增效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开展工业提速增效的具体措施。市政府将“工业提速增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考评指标体系。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市政府继续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给予重奖。
(四)加大宣传,积极创造工业提速增效的良好环境。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要加强对工业提速增效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合力攻坚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关心支持工业提速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提速增效的政策措施,积极为工业提速增效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四、实施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7年1月至3月。主要任务是对2006年全市工业提速增效进行总结表彰,制定2007年提速增效工作方案,分解指标,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