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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公告

  (15)现任国际性学术分会副主席或国家级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16)担任国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咨询师、规划师等;
  (17)高等院校国家统编教材主编或国家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的主编;
  (18)所执训运动员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获奖牌、在全运会体育比赛中获得金牌、或参加全国联赛运动队的教练员;
  (19)受过国家表彰、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20)拥有三项以上(含三项)、其中至少有一项实施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
  (21)在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并为省内外同行公认的专家学者;
  (22)在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或在国内同行中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23)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24)在全国各类技术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我省支柱产业及其他重大项目的技术创新和革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25)在全省“555”农村拔尖乡土人才工程中获省级表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优秀人才;
  (26)在其他方面享有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4、身体健康,在职在岗。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自然列入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
  近期经过层层选拔已进入山西省“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人选,不再履行推荐上报程序,直接列入联系名单。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
  二、方法和程序
  我市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和汇总、复核和研究上报等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需填写《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和word格式电子表格),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30日。《专家信息表》可到辖区组织部领取或在晋中市政府网站下载(网址:www.sxjz.gov.cn)。
  2、资格审核和汇总。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报辖区组织部。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开发区党工委负责所辖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市直工委负责党组织关系在晋中市的市直单位(包括企业、条管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务于5月15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3、复核和研究上报。市委组织部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汇总,报市委研究决定上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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