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濮政办〔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濮 阳 市 畜 牧 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编〔2006〕15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濮阳市畜牧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豫编办〔2007〕101号)精神,设置濮阳市畜牧局。濮阳市畜牧局是主管全市畜
牧兽医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畜产品加工和市场等地方法规及规章的落实,研究拟定本地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定全市畜牧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搞好畜牧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
(三)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畜牧业基地、项目的审批(审定)、论证、申报、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发证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畜产品加工和市场的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四)负责全市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检疫检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五)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和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指导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负责畜牧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联系学会和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区域生产、信息工程、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研究制订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建设规划,培育发展外向型畜牧企业,组织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