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
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 2007年4月)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警量逐年大幅攀升,其中群众求助占了相当比重,既影响了紧急报警的快速高效处置,大量社会求助又难以得到及时救助。为合理分流群众的求助诉求,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现就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反复调研论证,我厅从2006年4月1日起组织仪征、如皋、丹阳3市先行试点,在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基础上,设立122社会求助服务电话,建立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机制,实行110受理紧急报警、122在受理交通事故报警的同时受理群众社会求助。经过10个月运转,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初步解决了社会服务“联不动”、应急处置“转不灵”、公安机关对超出职责范围的大量社会服务求助“办不了”、高峰时段110电话“打不进”等问题,有效地强化了社会服务联动工作。
(一)开展分流处理有利于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设立122社会求助服务电话,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全天候运作平台,实现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紧密化运作、规范化服务、专业化处置,对于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开展分流处理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行政成本。当前,许多部门和单位设立的服务热线电话,由于号码不便于记忆,且大多未实行全天候值班,加之多为收费电话,群众遇有求助事项还是习惯于拨打110求助。而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后122特服号码功能基本被110取代,资源相对空闲。依托公安指挥中心,利用122免费的公安特服号码资源设立社会求助服务电话,搭建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受理窗口,使紧急报警、社会求助都有了畅通便捷的渠道,既方便记忆和拨打,又节约行政成本。
(三)开展分流处理有利于推动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110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快速反应中枢,122作为链接和整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资源的纽带,平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有序运转,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可以依托这两套运作机制实施应急动员,迅速调集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实施统一、高效的指挥,形成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