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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127号)


南京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根据你校近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就你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4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800元。
  二、新的收费标准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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