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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南京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南京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关于加快南京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加快南京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市经委 2007年4月)

  为抢抓船舶工业发展的新机遇,充分利用和发挥南京在造船产业上的基础和优势,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造船产业链,现就加快我市船舶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船舶工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船舶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未来5到10年,国际船舶市场年新船需求量将在6000万载重吨左右,船舶配套市场年需求量将超过200亿美元。我国造船完工量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三位,新承接定单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预计到2015年,造船完工量将达世界第一位。世界船舶工业加速向我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转移。“十一五”期间,上海、江苏和浙江有望形成近3000万吨造船能力;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造船完工量占我国造船市场比重将从目前约50%提高到60%以上。当前,国家高度重视船舶工业发展,先后制定了船舶工业发展政策和“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计划,我国将由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交通部出台了“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推进方案,加大长江水道疏通力度,加快标准型船舶建设。这些都是我市船舶工业发展的重大机遇。

  (二)我市具有发展船舶工业的良好基础和条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船舶工业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聚规模和比较完整的产业链。2006年我市船舶工业实现总产值88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6%,其中,造船完工量130.5万载重吨,实现工业产值48亿元;船舶配套装备工业实现产值40亿元。全市共有船舶制造和船舶配套装备企业80家,其中,造船企业40家,产值过亿元企业7家;船舶配套装备企业40家,配套产值过亿元企业3家。同时,我市有优良的岸线资源,总长达22公里。因此,我市船舶工业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已基本具备。

  (三)加快船舶工业发展是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和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的需要。船舶工业主要包括造船业和船用配套装备业两部分,是大型装备制造业,是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外向度高。加快船舶工业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钢铁、机电等其他产业发展,是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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