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市、区)及高新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十一五”期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综合运用财政拨款、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商业信贷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加大重大技术、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争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济落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专项支持CⅢC和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培育高新技术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的投入。要注重发挥各类引导工程及科技计划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投入,带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探索建立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制度,将其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月调度范围,并作为企业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加强科技风险投资的引导支持作用。积极探索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与本地机构合作。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领域。建立风险投资行业协会,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规范发展。
(四)实施人才战略,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和使用人才并重,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与政策优势。研究制定创新团队和优秀企业家团队的培养、支持计划,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围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计划、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
(五)整合有限资源,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协同。在整合省城资源的工作中,要抓好高新技术发展的3个协同,一是区域协同,明确我市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争取战略资源的集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以高新区及部分县(市)、区为突破口,带动全市的发展;二是部门协同,市直各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加强协同,加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形成目标一致、合理推进的良好机制;三是省市协同,充分发挥省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重点,集聚驻济创新资源,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方面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按照2007年各县(市)、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指导计划(附后)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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