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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7〕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结合,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有利于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互动发展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最直接、联系最紧密的教育形式。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人才,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得到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职业院校缺乏与行业、企业沟通与联系的渠道,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节的问题。一方面,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缺少认识与信任,找不到所需要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职业学校学生动手能力差,就业渠道窄,招生缺乏吸引力,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为职业院校搭建与企业沟通与联系的平台,使职业院校及时、准确把握不断变化的行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现代产业对接而培养所需适用人才,从而增强职业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人力资源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工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急需职业教育培养大量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但由于我市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不活、渠道不畅,企业不能及时将生产所需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提供给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所培养的人才与企业需要人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制约了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为企业搭建与职业院校沟通与联系的平台,使职业院校按照行业、企业所需培养人才,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行业协调工作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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