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南京市政府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7)1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市是全省确定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首批城市之一。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南京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联动相协调的原则,以国家质检总局首批确定的100种重点产品为突破口,明确目标,分步推进,务求实效。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底,提前一年,力争将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