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07)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慈善事业是分国忧、解民困、非盈利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对于健全完善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南京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加快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让全市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乐善好施、扶危济困”为宗旨,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和互助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和救助,使之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政府推动和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和配置社会资源,形成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
3、民间运作,志愿参与。培育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优化运作机制,逐步实现慈善事业民间运作,良性发展。捐赠行为由捐赠人自主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系,加快“慈善超市”和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各街镇都要普及“慈善超市”,有条件的地方可向社区(村)延伸。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冠名慈善救助基金,尽快做大全市慈善资金规模,力争全市慈善冠名基金总量达到并稳定在12亿元以上。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区县、街镇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慈善救助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