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孵化基地,重点建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葛店开发区创业中心。着眼创业需求,鼓励、促进孵化器的多样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孵化器的运行质量,促进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化、市场化。加快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步伐,把孵化器建设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科技企业家的摇篮,科技招商引资的载体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积极引入风险资金和中介机构,推进“一站式”服务和标准化服务,鼓励联合科技咨询、情报信息、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等科技中介机构的力量,发挥行业和专业社团组织在创新创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多层次促进中小科技企业的创立与发展。
三是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创新环境,大力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对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环境建设,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疏通投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扶持、指导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推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完善科教兴市工作的领导机制
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把推进技术创新工作作为考核市、区、乡镇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党委、政府一把手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技术创新中的实际问题,推行联系科技专家和科技企业制度。进一步强化市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对科教兴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宏观协调机制,形成紧密联系、协调一致、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以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项目实施为纽带,大力加强科技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科技管理体制,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区、乡镇科技工作,各区、乡镇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科技部门的工作,强化其职能,从人员配置、经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健全科技优惠政策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科技发展,推进自主创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大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前扣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激励政策的落实力度。以激励企业引进消化再创新、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扶持科技创新机构、构筑科技创新平台为重点,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备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同时,建立健全科技决策机制和科技宏观调控机制,形成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互动的政策体系。改革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多层次科技奖励体系,对在自主创新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市政府定期给予重奖。
(三)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葛店高新区、鄂州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和红莲湖旅游区等特色园区已经成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载体,依托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选择。重点支持高新区加速产业集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将葛店高新区打造成享誉全国的“药谷”,将燕矶建成全国知名的金刚石城。特别是要加快葛店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药谷)的建设,加快“药谷”与“光谷”的对接,主动融入武汉城市圈。按照“水平最高、规模最大、建设最快、人才最优”的发展方针,以开放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抓大壮大与促小活小相结合,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国家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