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94号 2006年12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晋安字[2006]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目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方案》要求,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依法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摸清隐患底数,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改善晋中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火灾隐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组 长:李年善 晋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侯东明 晋中市副秘书长
成员:
李亚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武鹏飞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任文庭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邢靖飞 市消防支队政委
李维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建生 市建设局纪检组长
聂建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赵建国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乔建蛮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振林 市外事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任文庭兼任,副主任由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薄天山担任。
三、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点是,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和文物古建筑,重点普查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