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消防站建设。要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建立道路交通和城市建筑综合消防救援网络体系。按照国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力争增设消防站6个,其中普通消防站5个、特勤消防站1个,在道里区新建爱建特勤消防站和空港普通消防站,在道外区新建天恒普通消防站、改建化工普通消防站,在南岗区新建农科普通消防站,在香坊区新建通乡普通消防站。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消防供水设施的设置应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园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城市附近的公路,应当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沿公路各类建筑的增多按照市政道路同步建设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消火栓。消火栓不足的要充分利用江河湖泊修建消防取水口。消防给水管道陈旧造成水量、压力不足的,供排水部门应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或更新,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修建公共消防蓄水池、水井等消防设施,城管部门应积极采用技术措施改造下水道作为消防应急用水;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也要积极修建本单位消防蓄水池、水井等储水设施。“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增消防水源159处、维修改造水源137处,在香坊区新建设水源29处,在南岗区新建31处,道里区新建32处,松北区新建10处,道外区新建44处,平房区新建4处,阿城区新建4处,呼兰区新建5处。
(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加强消防车辆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火灾特点,按三大功能区域有侧重地落实配置消防车辆。一是在道外区和香坊区形成一个以扑救化工事故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重型泡沫车、高喷车、泡沫干粉联用车、防化洗消车和抢险救援车。二是在道里区和南岗区形成一个以扑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救人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举高消防车、照明排烟车和抢险救援车;三是在道里区形成一个扑救企业、大型仓库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重型水罐车、高喷车和照明排烟车。2007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大(中)队的消防车辆要在数量上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增消防车辆76台,其中特种车辆24台、消防艇2艘。
2.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年底前,各地区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要达到100%,特种防火装备率达到85%以上;2007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率达到90%以上;2008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95%以上;2009年以后,要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更新换代装备,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