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事局关于成立淄博市“653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人发[2007]77号)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集团:
为保证“653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推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继续教育发展问题,根据山东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发〔2006〕16号)精神,加强对淄博市“653工程”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653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现对建立淄博市“653工程”协调工作体系及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要求,为保证全市“653工程”扎实、有序地推进,决定建立淄博市“653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653工程”的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由市人事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单位参加。每个相关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员为联席会议和实施“653工程”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653工程”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人事部和省人事厅“653工程”的部署要求和有关部门、行业牵头组织的安排,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全市“653工程”实施中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总结交流“653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653工程”的各项工作,指导各专业领域专家委员会开展培训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形式
“653工程”联席会议由市人事局组织,根据“653工程”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联系会议成员或联络员参加。
“653工程”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依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部门职能和“653工程”工作分工,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在本领域贯彻落实市“653工程”联席会议决定事项,适时研究解决“653工程”中的问题,积极推进本领域的工程实施;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653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653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