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实施方案和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大纲的通知》的通知
(淄人发[2007]75号)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
现将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实施方案和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大纲的通知》(鲁人发〔2006〕2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的组织形式及参训人员。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我市的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全员普及培训与骨干师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普及培训的人员为全市各级各类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加骨干师资培训的人员为全市各级组织人事干部和各级行政学院教学骨干,骨干师资培训的参训人员名额分配、组织时间、培训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做好普及培训。普及培训以各部门为主组织,各级人事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今年的普及培训时间从6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普及培训采取分级组织的形式进行,市人事局负责市直部门公务员的学习培训活动;区县公务员的学习培训活动,由区县人事局负责。为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的组织管理水平,今年的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采取网络化管理方式,由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科在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http://www.zbpe.gov.cn)为每一名参训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网上组织报名,网上观看培训辅导录像(各部门也可从网上下在辅导录像本地观看),网上管理培训成绩。
为了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鼓励各部门、各区县采取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组织研讨等培训方式组织培训。
三、做好结业考试。每个专题培训结束后,参加普及培训的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采取统一集中组织的形式,考试时间、考试试题等按照省人事厅规定执行。考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和各区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阅卷。阅卷结束后将考试成绩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培训成绩记入学员本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