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各项目的成绩(得分)相加和金、银、铜牌相加分别排列各县(区、市)、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机关组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金牌多者列前。如金牌总数相等,则以获得银牌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㈡ 中、小学生组设团体总分,金牌总数。
1、 篮球项目前六名,双倍计分计牌。
2、 中、小学生组各项目分别录取团体前六名。单项录取前六名,得分以7.5……1计分。
以2007年中、小学生组竞赛项目成绩(得分)相加和金、银、铜牌相加分别排列各县(区、市)、晋中经济开发区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金牌多者列前。如金牌总数相等,则以获得银牌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㈢大、中专院校(待定)。
八、录取名次办法
⒈ 团体名次及金牌名次。
⑴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
根据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的排列,分别录取各代表团前六名。
⑵ 中、小学生组:
根据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总数排列分别录取各代表团前六名。
⒉ 个人单项名次:
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个人前六名。如某单项报名参赛人数(队数)不足六人(含六人),递减一名录取。如某项报名不足3人(或3人),不进行比赛。
九、报名与报到
⒈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
第一次报名在2007年4月底以前,只报参加项目和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代表团组成人员。
第二次报名在各项比赛赛前一个月进行。
⒉ 中、小学生组: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按晋中市教育局、晋中市体育局年度体育竞赛计划和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十、 其它
⒈ 大会成立组织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条例执行。
⒉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