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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3、中、小学生组:以各县(区、市)以高中、初中、小学生分别组队参加。

  4、大、中专院校组:以驻晋中市各大、中专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5、要求各代表团参加各项目比赛服装统一。

  五、 参赛运动员资格要求

  ⒈ 成人组:凡具有晋中市正式户口(身份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⒉ 市直机关组:凡是市直(处级以上)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⒊ 中、小学生组:各县(区、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加。

  ⒋ 大、中专院校组: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名参加。

  ⒌ 本届市运动会各组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得引进和外借。

  ⒍ 各组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和跨项目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⒈ 本届运动会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如各项竞赛规程与《晋中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发生矛盾时,执行竞赛规程总则;单项竞赛规程与《竞赛规则》发生矛盾时,执行《竞赛规程》。

  ⒉ 中、小学生组运动员不得参加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大中专院校组项目的比赛。

  ⒊ 晋中市体校预科班的运动员(未办户口,招生手续)可代表输送学校参加中、小学生组比赛,但资格应符合有关项目竞赛规程要求。

  ⒋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成人组项目不得少于十项。篮球、门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健身秧歌、拔河、大众广播操、武术八项目为各代表团必报参赛项目。

  ⒌ 市直机关组:乒乓球、中国象棋、广播操、拔河四项为必参加项目。

  ⒍ 中、小学生组必须分别参加不少于三项比赛。

  ⒎有关各组年龄等事宜,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七、计分办法

  ㈠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分别设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总数。

  ⒈ 双倍计分项目: 篮球(男)、拔河、门球、广播操、健身秧歌、柔力球六项为双倍计分和计奖牌。前六名依次计14、10、8、6、4、2分。

  ⒉ 成人组、市直机关组其它项目录取团体前六名。各单项前六名分别以7、5、4……1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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