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07〕17号)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以下简称十大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十大主导产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基本要求。
1坚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工业的理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资源节约、品牌响亮的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优良品种和节本、安全技术的研发推广,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
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增强其带动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林地和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统一服务”、“托管”等农业生产环节的分工合作,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4坚持依靠市场机制。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十大主导产业。
5坚持依法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农口部门分工负责,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与研究十大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重点。
1蔬菜产业。在稳定发展平原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山地蔬菜、设施蔬菜和加工出口蔬菜基地。
2茶叶产业。实施“浙江绿茶全球化推广工程”,全力打造“浙江绿茶”品牌。优化改造茶厂和茶园,推进茶树无性良种化、茶叶采制机械化,全面推行QS认证,着力构建世界绿茶生产、加工、贸易和文化中心。
3果品产业。着力打造“浙江精品果业”,扩大优势水果和珍稀干果规模,提升特色果品竞争力,建立现代果品种业体系,建设精品果品示范基地,加强果品保鲜、运输与加工技术研究,强化品牌建设,拓展果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