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五日
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
(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7年1月30日)
为掌握我市城区居民家庭及外来人员住房现状和需求情况,科学制定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市住房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范围
在聊城市建成区内居住、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及非常住户口的居民。
二、调查内容
(一)住房状况。包括住房建筑面积、房屋建成年代、占用套数、房屋性质、房屋座落、房屋类型、房屋完好程度、房屋住用状态。
(二)人口情况。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收入。
(三)住房需求。包括住房需求意向、住房需求原因、购(租)房区域意向、购(租)房面积意向、购房套数意向、购房时间意向、购房价格意向、购房付款方式意向、租房租金意向、购房后原住房处置意向。
三、工作步骤
住房状况调查采取统一部署、分区组织、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责,积极配合。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2月10日前)
组建市房管局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以街道办事处区划为界,设立住房状况调查组;进行调查员上岗前培训工作,完成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
(二)组织调查阶段(2007年2月11日至2月20日)
调查员入户调查居民家庭居住、收入及住房需求等情况,并按规定据实填写聊城市区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三)审核上报阶段(2007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住房状况调查组负责人对调查员报送的表格、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核对无误后报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