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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7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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