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科研和教师培训部门要充分发挥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面向学校,以学校为基点,以课改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培训活动,实现教研方式和培训方式的有效变革。加强教研和培训工作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网络教研和培训的优势,开展行之有效的教研活动。各级教师进修院校要根据新课程的实施需要配齐高中教研人员和培训教师,保证教研和培训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和工作条件,提高教研和培训指导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培训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参加培训活动,为实现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及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努力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要积极与普通高校、教师进修院校、教科研部门建立联系,建立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形成有效的专业咨询、指导网络和教师进修网络。
(二)确立样本学校,提供课改示范。各地要建立课程改革样本学校,探索学校层面实验过程和推进新课程实施的行之有效办法,充分发挥样本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全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实践经验和典型示范。要按照“项目研究先于决策,样本建模先于推进”的要求,成立省普通高中新课改实验研究项目组,整合普通高校、教科研部门和实验学校力量,针对新课程实施的组织与管理、教学实施、校本研修制度建设、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和评价与考试改革等专题,开展先期实验研究,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教材管理与选用制度,做好实验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高中新课程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和有关部门监督下,以地市和相关企业为单位,按照科学民主的程序,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出与高考评价相一致的同一种类的必修和选修教材。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教材教辅的管理,严肃纪律,严禁滥编、滥印,坚决禁止不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各种教辅资料进入课堂。
(四)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本地普通高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配合学校为新课程实施提供资源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主动与企业、科技、高校、职教等方面协调,在师资和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方面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开设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服务。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培养学生的特长、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供资源保障。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鼓励校际之间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农村建设实际开发各种独具特色的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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