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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抓好检查督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

  四、清产核资的时间和步骤

  清产核资基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2007年1月30日前):宣传动员,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下发《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安装调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信息系统。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7年2月1日-5月15日):各单位根据省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自查,主管部门针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市清产办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卡、数据、图片、方位等详细资料录入“湖北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为建立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初始数据。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2007年5月16日-6月20日):各级清产办对各单位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市清产办将各地清产核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单位根据清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环节的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行为。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清产办另行下发。

  附件: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乐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文云年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祖涛 市财政局局长

      罗德祥 市纪委副书记

      蔡万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汪顺彪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官中国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钟儒军 市经委副主任

      朱来华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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