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直属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处室:
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将“五一”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各县级局要协调有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综合有关材料,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加强重大食品事故的查处。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南昌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严防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乘机流入市场。各县(区)局、直属局、机关相关职能处室要在“五一”期间,组织并部署对辖区内的景点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把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虚假广告违规促销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的作用,把药品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
要充分利用“五一”黄金周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正面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饮食用药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揭露曝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综合教育,倡导守法诚信,强化生产经营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问题出现在哪里,由哪里负责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市局报告,采取妥善办法处理,共同做好工作,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检查办公场所的电缆电路、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楼道堆积物,完善防火设施、防盗设施。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药品、医疗器械问题,要热情接待、答疑解惑、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涉及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要及时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涉及药品价格、虚假广告等问题,要及时转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