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6〕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省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晋政函〔2006〕9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情况,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及办公室设置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朔州支行、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市政府1位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农民工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有关工作的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