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环境
6.1.1 村容镇貌整洁,建筑、街道与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人居环境。
6.1.2 河流得到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
6.1.3 水、大气、噪声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
6.1.4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种草,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实施绿色工程计划,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
6.1.5 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保护水源地,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6.2 卫生
6.2.1 卫浴设备和设施完好,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
6.2.2 公共场所卫生良好,餐饮场所达到规定卫生标准。
6.2.3 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6.2.4 有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与消毒制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6.3 文化娱乐
6.3.1 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6.3.2 餐饮、住宿场所有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娱乐活动。
6.4 精神文明
6.4.1 当地居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革除陋习。
6.4.2 当地居民讲文明、有礼貌,不欺生、不敲诈,热情诚实,乐于帮助旅游者。
7、综合管理
7.1 社会治安
7.1.1 有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队伍和管理措施。
7.1.2 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邪教、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
7.2 旅游管理
7.2.1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
7.2.2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旅游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有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7.2.3 有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
7.2.4 在游客中心或游客出口处设置意见(卡、箱),公布旅游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投诉处理及时,做到投诉必复,投诉处理档案记录完整。
7.2.5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8、旅游服务
8.1 住宿
8.1.1 鼓励发展能够满足卫生及安全要求的(民俗)家庭旅馆和经济型旅店。
8.1.2 住宿房间配有满足需要的消防、冷暖及换气设备。
8.1.3 客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干净整洁、卫生舒适。
8.1.4 客房内配套设施满足需要,被褥、枕巾和卫生用具一客一换。
8.2 餐饮
8.2.1 餐饮设施建设与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8.2.2 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游客数量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
8.2.3 能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
8.3 游览
8.3.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8.3.2游览路线布局合理,视野开阔,赏心悦目。
8.3.3 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规范标准,设置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8.3.4 公众信息资料(如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有特色,内容丰富,制作良好。
8.3.5 导游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8.3.6 导游词科学、生动、趣味性强,导游服务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8.3.7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有特色。
8.3.8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设计有特色,数量满足需要。
8.4 购物
8.4.1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
8.4.2 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8.4.3 有能充分体现当地物产和文化的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
9、旅游安全
9.1 重视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9.2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预演、监督和及时报告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相关责任人经常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9.3 各项安全设施完善,有应急预案,能及时采取防灾、减灾措施。
9.4 山地、水域等危险地段和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有明显警示标志。
9.5 游客较为集中的区域配有足够的保安人员,以保证秩序和游客安全。
9.6 有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并配备医务人员和游客常备药品。
10、不得申报旅游名镇名村的规定
10.1 近期内发生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10.2 近期内出现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0.3 近期内出现过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10.4 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历史文化资源发生重大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
10.5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规划撤消的镇(村)。
附件二
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根据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定标准,制定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体系(见附表)。
二、评价体系主要由资源与景观、旅游经济、规划与建设、基础设施、资源保护、人居环境、综合管理、旅游服务、旅游安全等九个部分组成。
1、资源与景观主要包括景观资源、特色价值与市场吸引力,分值为80分。
2、旅游经济主要包括游客人数、旅游收入与旅游就业,分值为50分
3、规划与建设主要包括村镇体系、用地布局、土地利用、镇村建设、历史街区保护,分值为80分。
4、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垃圾、防灾减灾,分值为80分。
5、资源保护主要包括保护内容、机制、制度和资金,分值为20分。
6、人居环境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文化娱乐、精神文明,分值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