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财政预算的通知》(豫政〔2006〕92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11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