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其他审批环节
市房管局窗口:5日内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四章 企业登记联合办理操作程序及审批时限
第十六条 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联合办理程序:市工商局窗口收到联办通知后,立即启动企业登记联合办理程序,即时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作,并敦促相关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办理相关事宜。
相关窗口的审批时限为:
(一)市卫生局窗口:3日内办结卫生许可证;
(二)市公安局(消防)窗口:3日内完成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市民政局窗口:3日内完成社会福利机构申办审批;
(四)市文化局窗口:3日内完成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五)市环保局窗口:3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六)其他相关窗口(或部门):3日内同步办结相关手续。
(七)市工商局窗口5日内完成企业登记并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1日内完成代码证的审批;
(九)市国税局、地税局窗口:1日内办结税务登记证。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的联合办理程序:市商务局窗口收到联办通知后,立刻启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联合办理程序,并主动帮助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协调、敦促其他相关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办理相关事宜。
相关窗口办结时限为:
(一)市工商局窗口:即时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作;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即时办理代码证预赋码的发放;
(三)市环保局窗口:3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四)其他相关窗口(或部门):3日内同步办结相关手续;
(五)市发改委窗口:3日内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
(六)市工商局窗口3日内完成企业登记并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日内完成代码证审批;
(八)市商务局窗口:1日内完成合同、章程批准工作;3日内下发批准证书;
(九)市国税局、地税局窗口:1日内办结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