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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市规划局窗口在接到联办通知后,3日内完成规划方案审查,5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日内完成建筑方案审查;需要上报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2日内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并报告联合窗口。

  市规划局窗口在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启动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批阶段联合办理程序,敦促相关窗口同步办理联办事宜。

  本阶段各相关窗口的审批时限为:

  (一)市人防办窗口:3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二)市公安局(消防)窗口:3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核;

  (三)市文化局(文物)窗口: 3日内完成大中型基本建设文物调查和勘探;

  (四)市房管局窗口:5日内完成房屋拆迁许可;

  (五)市科技局(地震办)窗口:3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

  (六)市发改委窗口 :3日内完成投资计划的下达;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3日内完成建筑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七)市气象局窗口:2日内完成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

  (八)市规划局窗口7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施工许可证审批

  市建委窗口在接到联办通知后,5日内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并即时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结束后,即时办结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费核算收取;即时办结质量监督手续;即时完成建设劳保费的核算收取;1日内完成档案责任书的签订;2日内办结安全监督备案;1日内办理并核发施工许可证。

  市气象局窗口1日内办结防雷施工质量分阶段检测手续。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审批

  市建委窗口收到联办通知后,启动竣工验收审批联合办理程序。市建委窗口组织规划、消防等相关窗口和部门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各参与验收的窗口在验收结束后5日内出具验收意见。市建委在各职能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和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后,5日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对必须提前验收或验收工作量大且时间较长的事项,相关窗口同联合窗口商定后,可组织单独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联合窗口和主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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