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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办法的通知

  多个窗口需要审查相同的资料,由主办窗口组织相关窗口统一审查。需要现场勘察的,由主办窗口组织联合勘察。联合办理中涉及多个部门收取费用的,由主办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缴纳费用的种类、标准、依据、金额。

  拒绝参与联合办理或不接受联合窗口和主办窗口协调的相关窗口,联合窗口或主办窗口按既定程序启动,视缺席窗口默认议定事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窗口部门承担。

  (四)限时办结。

  各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及时向主办窗口反馈审批结果。主办窗口汇总后报送联合窗口。
  需上报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的,相关窗口在受理申请后3日内完成上报工作。收到上级批复后,2日内向申请人反馈意见。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提前告知主办窗口和联合窗口,由联合窗口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第十条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因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建设工程联合办理操作程序及审批时限

  第十一条 项目立项审批

  市发改委窗口收到联办通知后,立即启动立项审批阶段联办程序,敦促相关窗口同步办理联办事宜。

  本阶段各相关窗口的审批时限为:

  (一)市规划局窗口:3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供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市国土资源局窗口:5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市环保局窗口:3日内出具环保立项意见,5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四)市水利局窗口:需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

  (五)市公安局(消防)窗口:3日内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

  (六)市科技局(地震办)窗口:5日内完成地震监督环境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核准;

  (七)市商务局窗口:1日内出具用地是否属于规划区内菜地用地的意见;

  (八)市人防办窗口:5日内完成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审批;

  (九)其他相关窗口(或部门)在接到市发改委窗口联办通知后,应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十)市发改委窗口应在7日内予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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